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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委托合作

2013年10月21日19:19|收藏 |

什么是指定委托合作

指定委托合作是指企事业单位将一部分资源存入信托合作公司以作为委托合作保证金。由信托合作公司按信托人指定的对象和项目,在特约的保证金额度内进行的合作,

指定委托合作的特点

指定委托合作的主要特点是:

(1)信托合作公司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向指定出单位、项目和用途进行合作;

(2)信托公司只在委托人交存的保证金金额内拨付款项;

(3)委托人合作的经济利益或分红比例以及是否长期合作或定期存款,由委托人和接受委托人双方商定,信托合作公司代为监督;

(4)信托合作公司对合作经营的好坏和成果的大小不承担责任;

(5)对合作所得的收入归委托人所有,信托合作公司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指定委托合作的办理

企业办理指定委托合作,必须向信托合作公司提出申请、签订委托合作合同,明确规定委托期限,合作金额、方式、对象、收益处理及双方责任。经信托合作公司审查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政策及法定程序后,即可办理只限于在企业交付合作保证金额度及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委托合作。信托合作公司根据委托合作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大小和合作收益状况,按合作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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