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T N交易
黄金T N交易简介
2004年8月交易所推出延期交收Au(T D)品种后得到了市场的认同,交易活跃、交易量迅速增加,已经成为交易所黄金交易的主力品种。但许多会员和合作者提出建议,希望交易所对Au(T D)品种进行改良,简化交易流程,减少交易中不必要的繁琐过程。交易所根据这些建议对Au(T D)品种规则做了少量修改后形成Au(T N)品种业务规则。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2007年11月5日起在交易系统试运行改良后的Au(T D)品种——现货延期交收Au(T N)品种。
Au(T N)品种是交易所对现有Au(T D)品种业务的补充和延续,对会员和合作者的业务要求与Au(T D)品种相同。Au(T N)品种试运行后,交易所将同时挂牌Au(T D)和Au(T N)两个现货延期交易品种,可以更好地满足会员和合作者对黄金交易需求,促进黄金市场持续健康地快速发展。
各会员单位:
综合多数会员对延期交易方式的改进建议,交易所对黄金延期品种的交易参数进行调整,为了不影响现有Au(T D)黄金延期合约的持仓,交易所新设 Au(T N1)、Au(T N2)黄金延期合约按调整后的交易参数进行交易,新合约定于2007年11月5日上线。现对Au(T N1)、 Au(T N2)的主要参数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合约参数合约代码:Au(T N1)、Au(T N2)合约单位:1000克/手起始交易单位:1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最低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0%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割标准:99.95%标准金锭 (99.99%标准金锭可替代交割)延期费率:1%超期费率:0延期费支付日:Au(T N1)单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Au(T N2)双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交收申报时间:15:00-15:30中立仓申报时间:15:31-15:40对Au(T N1)、Au(T N2)合约的有关说明Au(T N1)、Au(T N2)合约的交易方式与Au(T D)一致,新合约对延期费率参数进行了调整。多、空持仓可在每日的规定时段进行实物交收申报,根据交收申报结果进行相应的中立仓申报;Au(T N1)和Au(T N2)合约按定期集中支付的方式支付延期费,延期费支付日的多、空持仓,按当日交收申报量对比确定的支付方向支付延期补偿费;Au(T 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Au(T 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交易日;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0。为了便于计算,Au(T N1)和Au(T N2)的延期补偿费率暂定为1%,交易所将根据合约的交收情况以及合约与现货价格的偏离情况对延期补偿费率进行调整;交易所对会员的黄金延期品种实行总量限仓,每个延期合约的限仓额度按会员的总额度均分,会员如需调整Au(T N1)、Au(T N2)和Au(T D)之间的限仓额度分配,须报告交易所,经核准后执行;Au(T N1)、Au(T N2)的超期费率暂定为0,同时,Au(T D)的超期费率自2007年11月5日起改为0,交易所按照市场运行情况确定是否征收不同延期合约的超期费;如果会员自营账户因保证金不足或其它原因需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按照先平Au(T N1)、Au(T N2)再Au(T D)再Ag(T D)的顺序执行;如果会员代理账户因保证金不足需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除非会员特别指明须执行强平的客户,交易所选择持仓量大的客户按照以上述顺序执行。当客户在多个黄金品种上发生实物交割时,交易所根据现货全额品种、Au(T 5)、Au(T D)、Au(T N1)、Au(T N2)的交割次序,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