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deposit interest rate )
什么是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是指客户按照约定条件存入银行帐户的货币,一定时间内利息额同贷出金额即本金的利率。有活期利率和定期利率之分,有年/月/日利率之分。
存款利率的分类
活期存款利率
活期存款利率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未到结息日清户者,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至清户前一天止。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20日为结息日。由于活期存款利率低,流动金额大,因而是各家银行重点开发的负债产品;通常可与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如代收、代付款)等共同组合营销。
定期存款利率
定期存款利率是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全部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的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的部分,仍按原存单所定利率计付利息。
存款利息的计算
利息计算的一般规定
(一)计息范围
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人资源。除财政性预算内存款以及有特殊规定的款项不计利息外。应按规定支付利息。会计部门应按结息期和计算方法。准确地计算利息。对于应付而未付的存款利息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二)计息时间
存期是存款的时间。一般说存期“算头不算尾”。也就是存入El计算利息。支取13不计算利息。其计算方法是从存人日算至支取的前1El为止。
具体计算利息时,对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存期计算有所不同。
定期存款计算利息时。按照存期“算头不算尾”的方法。从存入13算至支取的前一日为止。存期一般按对年,对月计算。对年按360天。对月按30天。
单位活期存款除非清户,一般均连续不问断发生存取款业务。因此。活期存款利息一般采取定期结息的做法。即按季结计利息。具体方法是采用余额表或乙种账计算计息积数。对活期存款的存期也就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所谓实际天数就是按照13历天数。大月按31天计算。小月按30天计算。平月按28天(或29天)计算。
个人储蓄的活期存款按季度计算利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从上季末月21日至本季末月20日。
单位和个人的定期存款其利息的计算。根据存期的档次。于存款到期日,利随本清。单位存款利息不需要交纳利息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需要交纳20%的利息税。
(三)利息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存款金额)×存期X利率
本金元位起息。元位以下不计息。计算的利息保留到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人。利率是指一定存款的利息与存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与公布,各金融机构执行。
利率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在运用利率时应注意相互关系:
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单位存款利息的核算
(一)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核算
由于活期存款存取频繁,存款余额经常发生变动。因此,银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息。累计日积数是各存款账户每日最后余额的逐日累计数。计算公式为:
1.余额表计息。采用该方法计息。银行会计部门每日营业终了。将各计息分户账的最后余额按户抄列在积息余额表内(当日余额未变动的,照抄上日余额)。如遇错账冲正。应在余额表的“应加积数”,“应减积数”栏内调整计息积数。结息日。逐户将全季的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得出各户应计利息数。其计算公式为:
利息=累计应计息日积数×(月利率÷30)
【例1】某公司3月21日1至6月20日活期存款账户累计积数为1800000元。由于错账冲正应加积数90000元。累计应计息积数1890000元。月利率0.3‰。
利息=1890000×(0.3%÷30)=18.9(元)
借:利息支出 18.9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18.9
2.账页计息。采用乙种账结计利息的。存款账户使用带积数的乙种账。当存款人存款账户发生资源收付后。按前一次最后余额乘以该余额的实存天数计算出积数。记人账页的“日数”和“积数”栏内。如更换账页。应将累计积数过人新账页第一行内。待结息日营业终了。加计本结息期内的累计天数和累计积数。以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可得出应付利息数。计算方法与会计分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