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提出的理由
2.1项目提出背景
2.1.1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催生养老结构发展
在前不久结束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约1.776亿,占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2.4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6%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人口老龄化已迅速地、大规模地到来,尤其是高龄人口迅速增长,是前所未有的。
面对中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养老”、“养老难”、“劳力荒”的社会问题,“421家庭”模式使得全社会的养老压力更为沉重,而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业尚未完善,创新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产业,将是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关键举措。
2.1.2中国养老机构资源紧张
尽管现在的老人多半是在家养老,但想去养老院的老人还是多了起来,这既是因为养老观念的变化,也是因为我们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今后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到养老机构去养老。
据了解,在北京市,像一些环境、服务以及设施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都需要排队等床位。截至2011年底,北京养老机构总数为401家,其中公办215家,民办186家,床位总数为6.9万张。这样算来,每百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不到2.9张。由此可见,有老人去公办养老院排队就在情理之中。
不仅是北京,在中国各大城市的养老机构都是一床难求。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的民政和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全国各地每千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床位数超过30张的省份有两个:江西和北京。超过20张不足30张的省份有13个,有6个省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不足10张。
表2-1 31省市自治区养老机构养老情况
综上可见,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养老机构资源紧张的局面,我国势必大力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因此,我国未来养老机构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2.1.3我国出台系列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事业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第四篇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和第八篇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明确指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第十六章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三节 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
本项目拟建立的养老院,集养生,养老,医疗,度假,教育,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项目,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及社会福利机构的组成部分,属于社会福利事业,属于养老服务业。项目的建立在传统的养老机构上,新增辅助功能以及与养生、度假、教育等紧密结合的其他功能,有利于积极发展社区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
因此,本项目的建立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的相关发展规划。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1年2月11日,民政部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发展内容。“规划”中明确指明:“
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直接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500万个。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