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作是否安全首先主要分析信托合作都有哪些风险,然后看信托都有哪些抗风险机制,保障合作者的合作。在这里我们可以大致归纳为三种风险:
1. 诚信风险
合作者把钱交给信托公司用于某个项目,信托公司如果任意挪用,或对项目管理监控不善,造成损失,合作者该怎么办?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信托公司的责任,无论是弄虚作假或者管理不善,信托公司都要用自有资源进行补偿,所以信托合作是有法律保障的。
2. 项目风险
信托合作大多是购买具体的信托项目,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收益要看项目进展是否顺利,而合作者在购买时如果要准确判断哪个项目顺利哪个项目会发生问题,可以说是难以完成的使命。但我可以告诉合作者的是,在目前刚性兑付潜规则的市场条件下,您完全可以不用太踌躇于项目的选择。因为只要刚性兑付存在,即使您挑的项目出现问题,信托公司也会千方百计补偿您的损失,除非太多项目出现问题,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
3. 系统风险
我要强调的是,之前的诚信风险和项目风险都不构成信托合作真正的风险。只有系统风险才是信托合作真正的风险所在,前面在讲到项目风险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信托公司的项目只要出问题的项目不是太多,信托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资产处置,自有资源托底等方式保障合作者的收益。但如果发生风险的项目太多,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那恐怕合作者真的要面临损失了。但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其实就是一定规模的经济危机,或叫金融动荡。也就是说,如果您判断,在您的合作期内,中国经济会发生这些情况,那您就不要考虑信托合作了。但这种情况两年内有多大的可能性会发生呢,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