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型社会”建设发展机遇,激活政府资源的资源属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源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建立合作、合作、建设、管理、偿债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投合作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潭市发〔2009〕2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投合作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
政府投合作平台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政府资源,对现有政府投合作平台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建立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高效统一的地方政府投合作体系,并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明确政府对各投合作平台的管理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投合作平台具有监管职能。各投合作平台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的资源属性,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和投合作管理水平。
2.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按各公司的职能定位,对可利用的政府存量资源和无形资产等整合充实到各投合作平台,发挥政府资源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合作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源。
3.土地资源统一管理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支持各投合作平台通过合作获取储备土地作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源来源。同时,为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一级垄断,各平台储备土地的处置必须统一归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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